老公上課時,我就在學校裏的圖書館上網工作。我的工作實在理想,只要有電腦、能上網,隨處都可上班。
老公每次休息時間都會來圖書館看我,午餐我倆當然一起吃。這,把我的記憶一下拉回到16年前。
那時,我是柏克萊大學的新鮮人。1992年,我與老公在教會團契認識。大一的我,最初是在校園南邊的圖書館讀書。閒聊中,Phil (那時連男朋友都還不是) 問我平常在哪個圖書館讀書。我答'校園南邊那棟高高的圖書館'。他說,校園北邊的那個Bechtel圖書館比較好。樓上有沙發可休息,頂樓還有賣吃的、離停車場又近。嗯,聽起來真的很不錯,豈知他早有預謀(呵呵)。原來那是他平日讀書的圖書館。
自從我到了他強力推薦的圖書館讀書後,他原本與同班男同學們同桌,很快的便遷來與我同桌。然後開始寫愛情詩給我。啊!原來我被追求了!就這樣,每天圖書館裏都有我倆的蹤影。
想當年,圖書館是我倆每天見面的地方。先下課的,就到圖書館等對方。在圖書館一起讀書, 是我們最常有的約會方式(真是用功的好學生吧!)。
這兩天,老公課餘休息時間、午餐及下課時都毫不耽擱的來圖書館找我。一起離開圖書館去午餐及回家時,他背著自己的大書包,又毫不猶豫的一把抓起我的大書包提著。這又讓我回想起柏克萊校園中那個專情的大男孩,壯碩的肩上背著兩個書包。一個他的,一個他所愛的小女人的。